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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方 因無保意外險 所以後續問題來了!!
我方是小轉彎路段(路旁停聯結車) 看不到直行車來 而對方是(自小貨)直線
所以造成車體碰損....
結果當下無報110 因有路過員警前來此路段巡邏...
所以大概劃了線後,拍個照雙方就把車 移植路旁談 維修事項!!
因我方是轉彎, 所以員警是說,我方錯 必須賠償對方車體修復完整。
而對方配合的修復廠 估價3萬8仟 ....
(對方還說4萬現給 合解書蓋一蓋 就無其他後續問題了!!)
當下就說 太貴了 不能修復
結果我方把車 帶去我配合車廠修復完全
只碰到前保桿及車門ㄠ陷,光維修鈑金-噴漆,就估算付2萬5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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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續狀況外??
但對方又要談每日工資及租他車費用,又說變速箱有問題。
(每日1200元-每日租車3000元-新變速箱20萬 總總等等)
對方半嗆 談不攏 就上法院.....
如今打對方電話/簡訊 不接聽也不回!!
擺明是要$$ 阿煞不陸...
原本對方車體 就已經損壞年久
剛好我方去 "行到" <台語>
想請問 我方該如何是好???
因我方沒有多於錢在付及耗時間.... 我方車體也損壞 也不能夠找對方理賠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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