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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更新:新增網友意見)
「吼~怎麼又攔我!」一週遭攔七次,潘董痛罵「不能因為長得像壞人就一直盤查我吧」,明明就沒有前科,周遭的車都放行了,就只剩我還在開車廂、翻包包仔細檢查,就算是各單位都查一次也該混個臉熟了吧。
為了避免三不五時就被警察「一直查、一直查、一直查」,《蘋果》記者特別請教律師許翔寧解說遇警臨檢時,可以不理警方哪些無理要求,避免警方「偷呷步」在半恐半騙的狀態下對民眾施行檢查,律師也提醒民眾僅能在公開場所受檢,且不能對身體、及所有物品進行搜查,最多只能「目視」,防止值勤警員「行臨檢之名、行真搜索之實」,保障民眾基本權益。
許翔寧也表示,依警察職權執行法第4條,警察實施臨檢時,必須出示警員證明,並必須告知受檢民眾為何要實施臨檢,但受檢人身份查明後,就應該讓其離開,除非無從確定其身分,或在現場查核身分時,受檢人情緒失控或在路上亂跑而有妨礙交通、安寧者的情況下,不然是不得要求受檢人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。
不過民眾若是對警方臨檢攔查有異議或涉及非法搜索,許律師表示,可以當場要求填寫「實施臨檢盤查(查證身份)民眾異議紀錄表」保障自身權益,供日後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當證據。
報導引發網友熱烈討論,基層警員留言說:「希望寫這篇新聞的記者,你要了解,在基層警員,在值勤的時候,是非常幸苦的,希望你能了解。」、「警察半夜辛苦又冒險的站在馬路上執勤,是為了保護大家的安全,配合一下就過了!」
也有網友認為警察「辛苦」與「濫權」是兩回事。更有中肯派網友留言說:「這篇文不是教大家不要配合盤查,只是告知民眾如果遇到太超過的盤查方式應該如何保護自己,應該沒有錯吧!」(突發中心李俊淇、潘志偉/新北報導)
5種你可以不鳥警察的狀況
1.被要求熄火下車檢查
2.被要求打開置物廂、後車廂
3.被要求拍身搜索或搜身
4.被要求檢查私人物品
5.除名字、身份證之外被要求留電話、地址和其他有關個資
發稿時間:00:01
更新時間:11:39
狀況一:被要求熄火下車
狀況二:被要求打開置物廂、後車廂
狀況三:被要求檢查私人物品
狀況四:被要求檢查私人物品
被要求記錄除名字、身份證之外的個資
律師許翔寧教你如何應對臨檢盤查。
民眾若不願被盤查,可向警方索取「實施臨檢盤查(查證身份)民眾異議紀錄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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