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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新車減稅案 三讀生變
2015-12-17 04:16經濟日報 記者何孟奎/台北報導
立法院明(18)日將進行最後一天議程,攸關購車抵稅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,由於新車業者與中古車業者利益喬不攏,加上台聯黨團對其他法案有意見,遲未在貨物稅條例朝野協商結論上簽字,使得該案三讀出現變數。 如果法案過不了,這個刺激經濟的減稅案就沒了。據財政部先前對立法院的說明,先跑降價的車商得自行吸收成本,財政部無法減徵。 貨物稅條例主要修正內容是出廠六年以上的汽車及四年以上機車,只要在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買新車,每輛可分別減徵貨物稅5萬元及4,000元,減稅期五年。該案11月底完成朝野協商,國民黨、民進黨於12月初簽字,目前僅剩台聯黨團尚未簽字。 民進黨團月初已簽字,但近日不少國內中古車業者頻頻找民進黨立委陳情,使得民進黨團態度轉趨保留,期間民進黨立委還曾邀集部會官員開協調會,但無法達成共識。對於明天是否會支持該案,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,中古車業者對此案很有疑慮,因此還要再談談。 貨物稅條例草案規定舊車報廢或出口買新車可抵稅,只對有出口能力的中古車業者有利,對只在國內買賣的中古車業者沒效益,因此引發反彈。國內中古車業者希望能通過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提案,比照2009年那次優惠,只要買新車都減稅,但由於稅損太大,政院不太可能放行。 此外,由於台聯力推的廣電三法修法日前在朝野協商時觸礁,連帶使得台聯不肯在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朝野協商結論上簽字,有意以貨物稅條例綁廣電三法協商。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表示,台聯對此案不是特別有意見,是否同意還要好好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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